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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必才
美姑公安规范临时用工管理
日前,笔者从美姑县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安机关临时用工的管理,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权责明晰、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局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全县公安机关临时用工行为。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用工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二是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的临时用工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县局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临时用工人员工资标准由县局确定,并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养老保险,按照经费渠道承担、交纳、给付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四是因用人单位管理不到位,临时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该局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清理规范临时用工,是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的大胆实践。此后,将切实加强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临时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落实相关的福利待遇,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积极性。(蔡勇 叶兵 杨宗良 王锐)
来源:新华网凉山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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