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5月23日,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表彰大会的全体代表
8月24日,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胜利闭幕。为了兑现中国举办一届平安奥运的郑重承诺,中国成千上万的公安民警、武警、保安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他们为维护社会的安宁默默地做着努力,打造了奥运安全的“铜墙铁壁”。
这种有着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方式叫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0年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我们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30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的新路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提出与形成
上世纪80年代,拨乱反正的中国面临严峻社会治安问题的挑战,而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改革发展的航船便不能平稳前行。
如何找到治理社会治安的一条正确途径,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孜孜以求。“在改革的初期,党中央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从新时期我国社会治安的实际出发,并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安定团结是实现现代化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此后,他多次阐述保持稳定的重要意义,强调“稳定压倒一切”。
1981年5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搞好社会治安,“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同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此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正式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1982年1月,党中央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再次要求:“为了争取治安情况根本好转,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全党动手,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方针。”
1983年8月,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明确了把“严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环节的工作思路。
1984年3月,党中央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强调:“从长远考虑,更重要的是加强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同年下半年,党中央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报告时指出:要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必须在“严打”的首要前提下,抓住预防、改造等各个环节,通过思想的、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手段,达到控制、预防、减少犯罪,并把犯罪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新人的目的。
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说,经过10年的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已系统地形成。
“烟台会议”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991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决定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同年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决定强调: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用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这两个《决定》被普遍认为是“我国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1991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全面贯彻落实至关重要的一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由一般号召转化为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实践。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写入了新修改的《党章》的总纲。从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全党的一项工作纲领。
2 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据了解,自1979年至1990年,作为综合治理首要环节的“严打”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果。仅1983年8月至1987年1月的“严打”战役,全国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4.7万多起,摧毁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团伙。
自1991年中央综治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了“反盗窃”、打击“车匪路霸”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和集中统一行动。
湖南省邵阳市一度社会治安混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中央综治委抓住这一带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于1991年10月在邵阳召开全国社会治安重点治理经验交流会。会后,全国各地迅速开展了重点整治工作,一批治安混乱的地方改变了面貌。
铁路沿线的社会治安问题,曾经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1992年11月,中央综治委在衡阳市召开全国整顿铁路治安重点区段座谈会。铁路沿线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迅速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区段展开集中治理,很快见效。此后,中央综治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国铁路护路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贵州省开展民兵护路的经验。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近几年来,各地加强大秦铁路、青藏铁路的护路联防工作,保障了青藏铁路的平安畅通。
针对一些农村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1994年6月,中央综治委会同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在江苏省吴江市召开会议,部署对农村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一批横行乡里、群众深恶痛绝的流氓恶势力被铲除,农村基层党政组织得到加强。
新世纪之初,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严重刑事犯罪时有发生。2001年4月,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英明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
各地、各部门突出重点,周密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一批治安混乱地区的面貌得到了改变。两年后,2003年7月29日至8月25日,“全国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展”在国家博物馆展出。
2005年,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活动,全国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全年共破获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件142.4万多起。与此同时,组织开展了禁毒预防、禁吸戒毒、堵源截流、禁毒严打、禁毒严管五大战役,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全面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了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大量滋生。
2006年2月,全国范围内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截至2007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近500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340起;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宣判167起,二审宣判82起。此外,还打掉恶势力团伙4000余个。
2007年3月,公安部、中央综治委等六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经过9个月的专项斗争,全国丢失被盗自行车数量下降了50%左右,群众为这项“民心工程”拍手称好。
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把“严打”斗争同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全国“侦破命案”、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大大推动了社会治安环境面貌的改善。5年来,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共组织排查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81100多个,有效整治改观72500多个。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准。近几年来,全国刑事案件变化平稳,严重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增强,由2002年的82%提高到2007年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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