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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日凌晨1时许,在雷波县莫红乡九口村发生一起凶杀案,被害人冷某被其妻子石某杀害在家中床上。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动警力在本县境内的拉咪乡将欲外逃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抓获,雷波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批捕。经侦查查明,该犯罪嫌疑人杀害其丈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和家中子女的人身生命安全。 2008年1月1日下午18时许,长期从事毕摩(彝族中所谓有法力的人)职业活动的冷某回到家中,神智不清地与其妻子石某和三个平均年龄不到6岁的子女纠缠,并扬言今天家中要出事,要么妻子和子女要死,要么自己要死,非死一人不可。这样一直纠缠到1月2日凌晨1时许,冷某站在床边左手提一只鸡并持一把菜刀,右手抓住其妻子的头发,嘴里念念有词的发出咒语,并叫妻子、子女“接招”。这时怒火中烧的妻子从床边提起一把锄头打在冷某的头部数下,致使其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伤出血死亡。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值得人们深思:夕日,恩恩爱爱和睦可亲的五口之家,因丈夫长期在外从事毕摩职业活动,夜不归宿,神志不清,酿成恶果。一个完美的家庭就这样四分五离,丈夫一命呜呼,子女无依无靠,等待她的又是无私的刑场。这样做值吗?雷波县人民检察院 卢志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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