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日,木里县综治委表彰了2007年见义勇为个人,并及时把抚慰金和奖金送到见义勇为家属及个人手中。
表彰的5名见义勇为人员中,有勇救落水学生的社员,有不畏强暴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公共财产的乡村教师和医务工作者,还有勇于同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斗争的乡干部、民兵。
该县综治委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向见义勇为模范人物学习,增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烈社会责任感,使更多的人敢于、乐于、善于见义勇为,形成更加浓厚的见义勇为社会风气,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努力倡导和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共同促进木里藏区社会和谐平安。(张月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