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大投入。采取多方筹集资金的办法,三年(2008年—2010年)投入资金1千万元,加大对蚕业生产发展的投入
二是扶持项目。建立市场风险调节保障机制,企业所提取的发展金的20%,作为市场风险调节基金,全额进入扶持生产专户,用于抵御市场风险;对生产的扶持奖励,在桑树和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小蚕共育、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措施的推广等方面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以重点扶持。
三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对乡(镇)严格试行目标考核,以确保任务完成,以上年产茧量为基数,基数内每担奖35元,超基数部分每担奖50元,未完成基数的,不得奖,并每少1担惩35元;超当年县上下达任务的,每超1担返还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