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外打工返家的侯某某发现妻子在家中与他人同居,为报复泄愤,侯某某将浓硫酸泼向熟睡中的妻子与第三者。因涉嫌故意伤害,上周,侯某某已被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持续争吵 夫妻陷入冷战
今年28岁的侯某某是宣汉县人,在达州市通川区打工,2000年认识妻子杨女士,2002年两人生育一女孩,因为年龄原因,2004年两人才取得结婚证,在城区租房居住。
“以前我们的关系很好”,回忆起过去,侯某某还沉浸在幸福中,“但2004年后就不行了”,因为不满妻子的工作,两人持续争吵,“她经常不回家”,侯某某感到很无奈。2007年3月20日,积蓄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侯某某动手打了妻子,杨女士提出离婚,考虑到家庭和年幼的孩子,侯某某表示不能离婚,两人陷入了冷战。为缓和矛盾,一周后,侯某某前往北京打工。
■打工返家 发现妻子“有人”
5月5日下午1点,侯某某返回达州,在回家的途中遇上一位朋友,闲聊中朋友偶然提到经常看到杨女士和一名男士出双入对。
当日下午5点,侯某某回到家中,发现地板、床头有烟灰,还多出了一套洗漱用品,侯某某心中升腾起一股怒火,认为家中有其他男人来过,决心用硫酸来报复。他从家里拿了一个玻璃杯,临出门时,将小纸片卡在门里,“这样就知道家里有没有人”。
晚上9点30分,侯某某到化工用品门市买了两瓶浓硫酸。回到楼房顶楼,将硫酸及玻璃杯藏起来,又跑到妻子工作场所的附近。
次日凌晨零点40分,侯某某回家,走到门口,发现小纸片不见了,知道家里有人。侯某某在门口站了一会,到顶楼连续抽了3支烟。
■气愤至极 硫酸泼向两人
凌晨2点,侯某某下楼,拉掉了自家的电闸,用钥匙打开房门,悄悄走到卧室床边,发现有两人相拥而眠,用手机亮光照了一下,正是自己的妻子和另外一个男人。“我当时非常气愤”,侯某某蹑手蹑脚出了房门,到顶楼找出硫酸和玻璃杯,回到床边,将硫酸泼向两人,一出悲剧瞬间发生了。
侯某某跑出门,打的到了某工地,准备躲在那里等到天亮,引起了守工地老头的注意。侯某某只好说,自己是问路的,老头指了一条路,侯某某往前走了20分钟,见路太黑了又折回来,给老头说起了这件事,老头劝他自首,侯某某在工地上打了110电话,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杨女士及王先生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达县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杨女士三度烧伤,烧伤面积30%,王先生的情况更为严重,面部、胸部大面积烧伤。经过医院的全力救助,目前两人已暂无生命危险。
据杨女士讲,因为和丈夫的关系不好,2004年后就“一直和王某某耍朋友”,今年3月丈夫外出打工后,王先生便住在杨女士家中。笔者注意到杨女士称王先生为男朋友,当问到她与侯某某的关系时,杨女士承认是夫妻关系,但她又强调,“准备离婚”。(刘西川张勇)
相关法条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以判处 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以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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