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起诉环节,发现了一个深受家庭暴力残害的不幸家庭;检察长一次帮扶慰问,发现了这个不幸家庭孤苦伶仃女童的残疾;县检察院一场爱心救助,32个检察官“爸爸妈妈”奔走呼吁……
检察救助孤残女童 真情唤起社会爱心
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人性化执法救助孤残女童
3月26日一大早,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人民医院门口前出现了感人一幕:当该县人民检察院带领该县南山乡党委、政府,南山乡中心校师生们,向县医院送来“爱心救助,情暖人间”等锦旗时,一名11岁的女童扑向检察院数位检察官,连声喊“爸爸、妈妈”。女童眼里含着泪花,脸上绽开了幸福的笑容,偎依在“爸爸、妈妈”的怀中恋恋不舍!在老师和亲戚的一再催促下,紧紧抓住检察长赵刚大手,久久不放松的小女孩,最后才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医院,离开了亲人的怀抱。

德昌检察院、南山乡党委、政府,南山乡中心校师生们,向县医院送来“爱心救助,情暖人间”等锦旗
这感人一幕的背后,有着一个破碎家庭的辛酸史,有着检察官为唤起社会救助女童的忙碌身影。
一个家庭在“家暴”中毁掉
2004年5月10日,凉山州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黄绍英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张学权、张荣涉嫌包庇一案。
经审查,本案的三犯罪嫌疑人系母子关系。犯罪嫌疑人黄绍英由于长期遭受丈夫张树林的残酷毒打,十多年来,不得不带着三个孩子冒着风霜雨雪四处躲藏。2004年3月4日深夜,法制观念淡薄又失去理智的黄绍英,不堪再次忍受家庭暴力,趁丈夫酒醉之机,用木棒将其打死,又叫上自己的两个儿子张学权、张荣一同将张树林的尸体背到户外抛弃,制造张酒醉后摔死的假象,并藏匿证据。

孩子,有困难给叔叔阿姨说,检察官就是你的亲人
杨秀兰检察官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绍英的讯问过程中发现,她对自己打死丈夫的行为认为是一种解脱。当说到惟一放心不下的是留在家中8岁的女儿张小琼时,黄绍英失声痛哭,长时间不能自控!想到张小琼的父亲死了,而自己和两个儿子也将面临坐牢,才8岁的女儿转眼间成了孤儿,她实在是对女儿放心不下呵!事发后,知情的乡亲们也联名写信,为黄绍英及儿子减刑四处呼吁。
同年5月25日,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被告人提起了公诉。在出庭支持公诉过程中,考虑到孤苦无依的小琼需要人照顾,以及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引发此案等因素,公诉人由以往的笼统建议法庭从轻、减轻处罚,改为直接建议法院对张学权、张荣(均系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对黄绍英的量刑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2004年6月25日,德昌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对张学权、张荣判处了缓刑,为了生计,二人在成都、攀枝花打工。被告人黄绍英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成都滨江监狱服刑。
一次慰问发现女童的不幸
案件办理后,该案的主诉检察官杨秀兰把拟将张小琼作为县妇联“一帮一结对”救助特困女生的打算,向院党组作了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帮扶张小琼。

检察官们到医院慰问小琼
2006年11月9日,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刚上任的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赵刚和副检察长唐光达带领本院妇委会、团支部等有关人员,来到傈僳族聚居的南山乡。在乡中心校,赵刚一行见到了这个非常不幸的小女孩。赵刚等人与小女孩亲切交谈,了解到小琼住在亲戚家,学校将小琼列入“两免一补”范围,乡上也为她向民政局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每月65元。赵刚告诉小琼:“孩子,检察院要帮助你读完小学,读初中还将继续资助你。今后有困难给叔叔阿姨说,检察官就是你的亲人!”赵刚代表检察院向张小琼捐助了200元钱,同时自己也拿出100元塞到她手里。
当小琼伸手接钱时,她那四指粘连、四指与手心粘连的残疾左手,引起了赵刚检察长注意。他于是向在场的人询问,同行的干警告诉他,小琼在1岁左右时,因其父亲毒打母亲而将幼小的她推到火坑里,左手被烧成了残疾。
赵刚当即就想:小女孩今后的路还很长,这残疾的双手如将伴她一生,她怎么劳动、生活,检察院应该做点什么?赵刚问乡党委、政府领导:“如果给小琼做手术,需花多少钱?”大家七嘴八舌地说;“要一、两万元吧……乡上早就有想法为她治疗,但都没有这个能力呀。”
赵刚马上提出,由检察院出面动员社会献爱心,一定要为孩子治好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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