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从近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农村务财管理问题入手,深入调查研究,发现现行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已严重滞后,农村集体财务问题越来越成为农村诸多矛盾的焦点,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干群关系和社会的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财务管理,逐步化解乡镇村组债务,防止新增债务的发生,从制度上促进民和,维护稳定构建和谐,贯彻落实好《中共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了对兴胜乡等六个乡镇开展乡镇村组财务民主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具体办法是:
一是村组集体财务实行委托乡镇代管,由乡镇集中做帐,每乡设会计一人,总出纳一人,每个组由群众选出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二是由乡镇农经站在银行开设村组资金专户,统一管理集体资金。
三是乡镇农经站按照现有村组独立设帐,村组使用资金前填写资金统一使用审批表,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使用,从而确保资金的统一合法使用。
四是小额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商量决定,大额开支由村民大会决定,实行“一事一议“,按三分之二群众意见办理。
五是乡镇农经站按季度向农民公布资金收支使用帐目。
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西昌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