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3-28 10:24:57
责任编辑:蒲敏 电话:13568666324 13795613999 13778683799
email:rzmedia@163.com |
|
3月21日,布拖县公安局与辖区派出所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至此,我州155个派出所全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据悉,责任书规定各派出所所长(负责的副所长)为行政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负全责。派出所要组织民警对辖区内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层层分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做到全年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指导辖区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建立多种形式的群众义务消防队;要建立完善消防监督业务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吴齐)
|
|
| |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