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月14日,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大厅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仪式现场
法律援助,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中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费用的法律服务。西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02年5月成立后,以“维护社会贫弱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对符合受案范围标准以及经济困难标准的申请给予了100%的法律援助。因此,西昌市委、市政府对建立受理大厅,进一步构建法律援助平台高度重视,从资金、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以确保受理大厅的顺利建成。

剪 彩
14日上午9时,剪彩仪式在受理大厅门前举行。
西昌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余明良在仪式致辞并呼吁广大市民加入到法律援助这项造福社会的公益事业中来,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为创建 “法治西昌”、“平安西昌”、“和谐西昌”作出新贡献。
随后,余明良、戴琼、马铁哈、刘效成等西昌市的领导向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颁授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徽章、证书并剪彩。(马莉 谭富云 柳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