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广东省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地查封、扣押的要求,西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西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执法组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清查工作。
自5月1 4日开始,西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成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对西昌市人民医院、西昌市中医院、川兴中心卫生院、建国医院、谭氏诊所、长安零售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等辖区内各大医院、个体医疗机构、诊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清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截至18日,在此次专项检查的涉药单位50余家,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但发现了该公司生产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33盒,双黄连注射液41盒。执法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药品进行了就地查封、扣押;同时要求被检查的涉药单位停止购进、销售、使用该公司所有药品以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在根据检查过程中,摸清了在西昌市销售、使用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的主要来源,执法组人员迅速赶往相关的药品批发企业,调取销售记录,掌握了齐齐哈尔第二制有限公司所有药品在市辖区内销售、使用情况的总体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将初步检查情况汇总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了汇报的同时以电话的形式紧急将事件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向辖区的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以及农村卫协负责人做通报,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将事件情况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涉药单位,同时责令所有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报。切实保障全市群众的用药安全。(马建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