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人大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西昌市工作大局,自觉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为西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西昌、平安西昌做出了积极贡献。
4年来,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的刑事犯罪案件1805件270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92件232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1480件22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24件1742人,不起诉44件55人,按照案件管辖依法向州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125件336人。重点打击了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集中打了击贩卖毒品、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类犯罪。
2003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反腐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西昌市委和州检察院的直接领导下,大力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4年来,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21件,初查后立案46件5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西昌市检察院认真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4年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0件,初查后立案8件8人,在查处渎职侵权案件中把重心放在通县油路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上。
4年来,市检察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本作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4年来,西昌市检察院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西昌检察事业不断发展,检察业务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