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配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及对策
新华网凉山分频道 2006-10-27 16:09:00

  2004年至2005年,西昌市检察院在资源配置领域共查处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

  案例一:原西昌市环卫处的收费员罗明兰因为喜欢赌博,欠下一大屁股赌债,情急之下她决定挺而走险,采取贪污公款的手段来继续豪赌以偿还债务。

    环卫处收垃圾费,不是由用户直接去交,而是环卫处派人上门来收取,收费是分成地段,3个人一个组,罗明兰和另外两个收费员负责收取从胜利南路到邛海的生活、建筑和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罗明兰任组长,负责开发票,另外两个人负责收钱,如果她们三个人按照规章制度同时去收取,大家互相有个监督,罗明兰的私欲就无法实现。

  这时急得象热锅上蚂蚁的罗明兰,反复思考要怎样才能避开另外两个收费员,将公款提出来。因为她们收费,小的门市是每个月固定收15元,大的门市要签订合同,以合同签订的价格来收取,罗明兰又摸准了另外两个收费员工作不是很认真,喜欢偷懒的心理,于是就对她们说:我们三个人去签合同忙不过来,三个人分开去签要省事得多。因为这样可以少做很多工作,那两个收费员很高兴,马上就同意了,就这样,,那两个收费员负责去签合同,而罗明兰是既开发票,又收费,为她打开了贪污公款的方便之门。

  2004年3月9日,罗明兰到某单位去收取垃圾费之前,先将发票联撕下来,下面垫起复写纸和白纸,填上实际要收的金额1050.00元,然后再一个人到收款单位收取现金,回来后在存根、记帐联上只填了30.00元,然后把记帐联上的30.00元交给单位,自己截留了1020.00。

  初次作案得手后,罗明兰的心里也曾有过一丝恐惧,但是,转眼间,想从赌场上翻本的欲望就让她忘记了害怕,然而,区区1千余元,对于打100、200元麻将的罗明兰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很快她就将贪污的公款化为乌有。 

   身陷赌谭而不能自拔的罗明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再次把罪恶之手伸向公款,从2004年3月至2005年10月,短短的一年半时间,她就作案40次,合计贪污公款12万余元,而她采取的方法都与第一次相同,即不管是收到几千元,还是上万元,都只交给单位上几十元,差额全部被她转化为赌资。

  案例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原凉山州中心血站站长甘德明借口要参加个人集资建房,叫会计提现金十三万元给他,会计便从业务费中列支了十五万元基建款,在二○○○年上半年分别提取齐13万元现金后交给了甘德明。甘德明用此款用于个人集资建房和请客送礼等消费中。二○○三年十月,甘德明得知有人在举报他的经济问题时,叫其妻拿了六万元到血站财务上应付检查。同时,甘德明为了隐藏这笔13万元,应付检察机关的调查,又叫财会人员以虚构购试剂的方法在成都美德南方生物技术公司套取现金193500元,并叮嘱财会人员称该款包括了他的集资建房款已交财务。同时,甘德明又叫其妻拿回了交在财务上的六万元,至此,甘德明将所侵吞的13万元公款据为已有。
  一、从查办的案件来看,犯罪有这么一些特点:

  (一)频繁作案,且持续时间长。

  从我院已经侦破的案件来看,作案的持续时间都在1年以上。如犯罪嫌疑人罗明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就先后作案40次却无人发现,

  (二)赌博是引发职务犯罪的一大诱因

  从近几年西昌市检察院办理的贪污案件来看,几乎没有一起贪污款是用来解决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生活需要,赌博已经成为引发职务犯罪的一大诱因。犯罪主体大都有直接支配公款的权利或职务便利,据分析,企图用公款翻本是这些人的主要作案动机。输了想翻本,赢了想再赢,是赌徒们共有的心理特征。涉赌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有长期参赌经历,开始主要是用自己的钱赌,随着积习成瘾,难逃十赌九输的厄运,,终至债台高筑。迫于还债压力,在企图翻本的侥幸心理驱使下,他们便把目标投向了公款,以为有公款作“后盾”,有朝一日能够“千金散尽还复来”。

  (三)社会危害性大。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犯罪问题,最容易激起民愤,造成党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性上访,群众不满恶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加重了局部地区不稳定的因素。                                    
  二、防治对策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它的蔓延、泛滥,严重地危害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数以亿计的经济损失,污染、恶化经济环境,严重地干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程,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加剧了社会歪风邪气的滋长,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而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因此,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约机制,防止职务犯罪,是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1、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教育。

  从我们对国家工作人员发生职务犯罪的情况分析表明,某些单位的领导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贯彻不够重视,没有组织职工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导致一些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清,法制观念淡薄,直至诱发职务犯罪。因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避免和减少职务犯罪,构筑国家工作人员思想防线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以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职工学习《刑法》以及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在加强法律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教育,使每个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从主观上减少和消除犯罪动向。

  2、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严密、严格的制度预防职务犯罪。

  从查处的贪污、挪用案件来看,单位内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漏洞,如罗明兰贪污案,犯罪嫌疑人法制观念淡漠,对赌博危害性认识不足,是其构成犯罪的主观原因。然而在客观方面,发案单位在管理上暴露出的漏洞,也决不能忽视,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罗明兰先后作案40次却无人发现,这跟她所在的单位的管理混乱和缺乏监督有很大关系。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与深思。
  建议发案单位应该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要进行一次清理,看还存在什么问题,对制度该建立的要建立,该完善的要完善,各单位的纪检部门还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把好财经收支关,坚持执行支票转帐制度等,有效地防止犯罪案件的发生。单位领导要增强敏感性,克服麻痹思想,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经常掌握财务管理人中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3、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打防结合,震慑和预防犯罪。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及时查办职务犯罪的必要性,与各级检察机关加强联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办系统内的职务犯罪,决不姑息迁就。检察机关要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把办案工作同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结合案情,积极配合发案单位搞好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要结合典型案例,对广大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综上所述,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我们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应将打、防、教、改四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完善业务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使每一个职工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使国家机关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有序的发展。

  (西昌市检察院   姚辉琼)
责任编辑:李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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