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可到省级部门实习

成都商报 2005-11-3 17:28:00


  提供锻炼机会,各省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将接受大学生实习(见习)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人事厅获悉,为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市场和高校之间的联系,省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和工作岗位技能需求,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和见习机会,安排并接受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 

  据负责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的四川省人才市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主任杨进介绍,实习(见习)的主要对象为在校园快毕业的大学生和已经毕业但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为他们创造就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机会。根据通知精神,高校毕业生到省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实习(见习)的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最多不超过1年。 

  目前各省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已收到通知,不少单位明确表示愿意向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近期,首批参加实习(见习)的大学生有望正式“上岗”。(完)

  (记者 庞惊涛 姚长寿 实习记者 于婷)
责任编辑: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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